凡侯、伯、子、男之臣,以其国之爵相为客而相礼,其仪亦如之。原文解释
原文 | 翻译 |
6.凡侯、伯、子、男之臣,以其国之爵相为客而相礼,其仪亦如之。 | 凡是侯、伯、子、男的臣互相到对方国家访问,就按照他们在本国的爵位尊卑出聘而互相为客、互相礼待,其具体礼仪也和接待诸公的臣一样。 |
【原文注释】
〔1〕侯、伯、子、男之臣:侯,《注疏》本原误刻作“诸”。
〔2〕爵:据郑《注》,谓卿、大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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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凡侯、伯、子、男之臣,以其国之爵相为客而相礼,其仪亦如之。 | 凡是侯、伯、子、男的臣互相到对方国家访问,就按照他们在本国的爵位尊卑出聘而互相为客、互相礼待,其具体礼仪也和接待诸公的臣一样。 |
〔1〕侯、伯、子、男之臣:侯,《注疏》本原误刻作“诸”。
〔2〕爵:据郑《注》,谓卿、大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