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其轸间,以其一为之轴围。十分其辀之长,以其一为之当兔之围。参分其兔围,去一以为颈围。五分其颈围,去一以为踵围。原文解释
【原文】
4.五分其轸间,以其一为之轴围1“五分其轸间”二句:轸间,指车箱左右之间的距离。按,轸为舆底四边之木框,舆宽六尺六寸,轸间之宽度自亦如之。轸间宽度的五#-666dd;之一,则为1.32尺,是为轴围,同于衡围,故郑《注》曰:“与衡任相应。”。十分其辀之长,以其一为之当兔之围
2“十分其辀”二句:当兔,指深入车箱下与之相连结的辀正中的方形部件。据郑珍及孙诒让说,舆下之辀长四尺四寸,三#-666dd;之,其正当中一段长1.46尺强,即所谓当兔。当兔的前、后还各有1.46尺强。车轴即横于当兔之下。因此段辀的两边正对着辖轴的伏兔(即所谓轐,凹孔的两侧两件木部件),当凸起(榫头)插入卯眼后,辕与伏兔相抵平,故名当兔。按,辀长一丈四尺四寸,十分之一,则为1.44尺,是为当兔之围长,与軓围相等,故郑《注》曰:“与任正者相应。”战国中期以前的木车,一般都在轴上侧和辀下侧凿出凹槽,互相卯#-666ff;。在辀、轴之间垫以当兔,是一种技术改进。。参分其兔围,去一以为颈围
3“参分其兔围”二句:兔围,谓伏兔之围。伏兔之围与当兔之围相等,皆为辀长的十#-666dd;之一,即1.44尺。王宗涑曰:“兔,谓伏兔也。伏兔与辀当兔大小齐等。”颈,辀颈,即辀前端稍细下置衡木的部位。伏兔之围三分去一,则颈围为0.96尺。。五分其颈围,去一以为踵围
4“五分其颈围”二句:颈围,指辀前端和衡相联结部位。踵,指舆下辀后端、上承轸木的联结部位。郑《注》曰:“踵,后承轸者也。”此轸谓舆底木方框后边横木。颈围0.96尺,五#-666dd;去一,则为0.768尺。王宗涑曰:“辀自当兔以前渐杀(缩小)其下,至于缚衡之颈,圆周得九寸六分,杀之极也。……辀自当兔以后,渐杀其下及旁侧,以至于踵,则围得七寸六分八厘,为正方形,……此杀之极也。”即谓以当兔为分界线,部件尺寸皆逐渐缩小。。

【翻译】
将左、右两轸木之间的宽度#-666dd;为五等#-666dd;,以一等#-666dd;作为轴的围长。将辀长分为十等分,以一等分作为当兔的围长。将当兔的围长分为三等分,去掉一等分,以其中的二等分作为辀颈的围长。将辀颈的围长分为五等分,去一等分,以其中的四等分作为辀踵的围长。
原文 | 翻译 |
4.五分其轸间,以其一为之轴围。十分其辀之长,以其一为之当兔之围。参分其兔围,去一以为颈围。五分其颈围,去一以为踵围。 | 将左、右两轸木之间的宽度#-666dd;为五等#-666dd;,以一等#-666dd;作为轴的围长。将辀长分为十等分,以一等分作为当兔的围长。将当兔的围长分为三等分,去掉一等分,以其中的二等分作为辀颈的围长。将辀颈的围长分为五等分,去一等分,以其中的四等分作为辀踵的围长。 |
【原文注释】
〔1〕“五分其轸间”二句:轸间,指车箱左右之间的距离。按,轸为舆底四边之木框,舆宽六尺六寸,轸间之宽度自亦如之。轸间宽度的五#-666dd;之一,则为1.32尺,是为轴围,同于衡围,故郑《注》曰:“与衡任相应。”
〔2〕“十分其辀”二句:当兔,指深入车箱下与之相连结的辀正中的方形部件。据郑珍及孙诒让说,舆下之辀长四尺四寸,三#-666dd;之,其正当中一段长1.46尺强,即所谓当兔。当兔的前、后还各有1.46尺强。车轴即横于当兔之下。因此段辀的两边正对着辖轴的伏兔(即所谓轐,凹孔的两侧两件木部件),当凸起(榫头)插入卯眼后,辕与伏兔相抵平,故名当兔。按,辀长一丈四尺四寸,十分之一,则为1.44尺,是为当兔之围长,与軓围相等,故郑《注》曰:“与任正者相应。”战国中期以前的木车,一般都在轴上侧和辀下侧凿出凹槽,互相卯#-666ff;。在辀、轴之间垫以当兔,是一种技术改进。
〔3〕“参分其兔围”二句:兔围,谓伏兔之围。伏兔之围与当兔之围相等,皆为辀长的十#-666dd;之一,即1.44尺。王宗涑曰:“兔,谓伏兔也。伏兔与辀当兔大小齐等。”颈,辀颈,即辀前端稍细下置衡木的部位。伏兔之围三分去一,则颈围为0.96尺。
〔4〕“五分其颈围”二句:颈围,指辀前端和衡相联结部位。踵,指舆下辀后端、上承轸木的联结部位。郑《注》曰:“踵,后承轸者也。”此轸谓舆底木方框后边横木。颈围0.96尺,五#-666dd;去一,则为0.768尺。王宗涑曰:“辀自当兔以前渐杀(缩小)其下,至于缚衡之颈,圆周得九寸六分,杀之极也。……辀自当兔以后,渐杀其下及旁侧,以至于踵,则围得七寸六分八厘,为正方形,……此杀之极也。”即谓以当兔为分界线,部件尺寸皆逐渐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