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纪十 原文及注释 第4节
徐乐上书曰:“臣闻天下之患,在于土崩,不在瓦解,古今一也。
“何谓土崩?秦之末世是也。陈涉无千乘之尊、尺土之地,身非王公、大人、名族之后,乡曲之誉,非有孔、曾、墨子之贤,陶朱
、猗顿
之富也;然起穷巷,奋棘矜,偏袒大呼,天下从风。此其故何也?由民困而主不恤,下怨而上不知,俗已乱而政不修。此三者,陈涉之所以为资也,此之谓土崩。故曰天下之患在乎土崩。
“何谓瓦解?吴、楚、齐、赵之兵是也。七国谋为大逆,号皆称万乘之君,带甲数十万,威足以严其境内,财足以劝其士民;然不能西攘尺寸之地,而身为禽于中原者,此其故何也?非权轻于匹夫而兵弱于陈涉也。当是之时,先帝之德未衰而安土乐俗之民众,故诸侯无竟外之助,此之谓瓦解。故曰天下之患不在瓦解。
“此二体者,安危之明要,贤主之所宜留意而深察也。
“间者,关东五谷数不登,年岁未复,民多穷困,重之以边境之事。推数循理而观之,民宜有不安其处者矣。不安,故易动;易动者,土崩之势也。故贤主独观万化之原,明于安危之机,修之庙堂之上而销未形之患也,其要期使天下无土崩之势而已矣。”
书奏,天子召见三人,谓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见之晚也!”皆拜为郎中。主父偃尤亲幸,一岁中凡四迁
,为中大夫。大臣畏其口,赂遗累千金。或谓偃曰:“太横矣!”偃曰:“吾生不五鼎食,死即五鼎烹耳!”
王夫之曰:“分藩国推恩封王之子弟为列侯,决于主父偃,而始于贾谊。谊之说至是而始仇,时为之也。当谊之时,侯王强,天下初定,吴、楚皆深鸷骄悍而不听天子之裁制,未能遽行也。”
二年(甲寅,公元前127年)
冬,赐淮南王几杖,毋朝。
主父偃说上曰:“古者诸侯不过百里,强弱之形易制。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今诸侯子弟或十数,而适嗣代立,余虽骨肉,无尺地之封,则仁孝之道不宣。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而稍弱矣。”上从之。春正月,诏曰:“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
匈奴入上谷、渔阳
,杀略吏民千余人。遣卫青、李息出云中以西至陇西,击胡之楼烦、白羊王于河南,得胡首虏数千,牛羊百余万,走白羊、楼烦王,遂取河南地。诏封青为长平侯,青校尉苏建、张次公皆有功,封建为平陵侯,次公为岸头侯。
主父偃言:“河南地肥饶,外阻河,蒙恬城之以逐匈奴,内省转输戍漕,广中国,灭胡之本也。”上下公卿议,皆言不便。上竟用偃计,立朔方郡
,使苏建兴十余万人筑朔方城,复缮故秦时蒙恬所为塞,因河为固。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并虚;汉亦弃上谷之斗辟县造阳
地以予胡。
三月乙亥晦,日有食之。
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
主父偃说上曰:“茂陵初立,天下豪杰,并兼之家,乱众之民,皆可徙茂陵;内实京师,外销奸猾,此所谓不诛而害除。”上从之,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
轵人郭解,关东大侠也,亦在徙中。卫将军为言:“郭解家贫,不中徙。”上曰:“解,布衣,权至使将军为言,此其家不贫。”卒徙解家。解平生睚眦杀人甚众,上闻之,下吏捕治解,所杀皆在赦前。轵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誉郭解,生曰:“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解客闻,杀此生,断其舌。吏以此责解,解实不知杀者,杀者亦绝莫知为谁。吏奏解无罪,公孙弘议曰:“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解虽弗知,此罪甚于解杀之。当大逆无道。”遂族郭解。
班固曰:古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自卿大夫以至于庶人,各有等差,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
。周室既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桓、文之后,大夫世权,陪臣执命。陵夷至于战国,合从连衡,繇是列国公子,魏有信陵,赵有平原,齐有孟尝,楚有春申,皆藉王公之势,竞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礼。而赵相虞卿,弃国捐君,以周穷交魏齐之厄;信陵无忌,窃符矫命
,戮将专师,以赴平原之急;皆以取重诸侯,显名天下,扼腕而游谈者,以四豪为称首。于是背公死党之议成,守职奉上之义废矣。及至汉兴,禁网疏阔,未知匡改也。是故代相陈豨从车千乘,而吴濞、淮南皆招宾客以千数。外戚大臣魏其、武安之属竞逐于京师,布衣游侠剧孟、郭解之徒驰骛于阎闾、权行州域,力折公侯,众庶荣其名迹,觊而慕之。虽其陷于刑辟,自与杀身成名,若季路、仇牧,死而不悔。故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非明主在上,示之以好恶,齐之以礼法,民曷由知禁而反正乎!古之正法:五伯,三王之罪人也;而六国,五伯之罪人也。夫四豪者,又六国之罪人也。况于郭解之伦,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于诛矣。观其温良泛爱,振穷周急,谦退不伐,亦皆有绝异之姿。惜乎,不入于道德,苟放纵于末流,杀身亡宗,非不幸也。
荀悦论曰:世有三游,德之贼也:一曰游侠,二曰游说,三曰游行。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饰辩辞,设诈谋,驰逐于天下以要时势者,谓之游说;色取仁以合时好,连党类,立虚誉以为权利者,谓之游行。此三者,乱之所由生也;伤道害德,败法惑世,先王之所慎也。国有四民,各修其业。不由四民之业者,谓之奸民。奸民不生,王道乃成。
凡此三游之作,生于季世,周、秦之末尤甚焉。上不明,下不正,制度不立,纲纪弛废;以毁誉为荣辱,不核其真;以爱憎为利害,不论其实;以喜怒为赏罚,不察其理。上下相冒,万事乖错,是以言论者计薄厚而吐辞,选举者度亲疏而举笔,善恶谬于众声,功罪乱于王法。然则利不可以义求,害不可以道避也。是以君子犯礼,小人犯法,奔走驰骋,越职僭度,饰华废实,竞趣时利。简父兄之尊而崇宾客之礼,薄
骨肉之恩而笃朋友之爱,忘修身之道而求众人之誉,割衣食之业以供飨宴
之好,苞苴盈于门庭,聘问交于道路,书记繁于公文,私务众于官事,于是流俗成而正道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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