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纪三十七 原文及注释 第3节
秋七月乙亥,司空伏恭罢。乙未,以大司农牟融为司空。
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野。
十三年(庚午,公元70年)
夏四月,汴渠成,河、汴分流,复其旧迹。辛巳,帝行幸荥阳,巡行河渠,遂渡河,登太行,幸上党。壬寅,还宫。
冬十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楚王英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帝以亲亲不忍。十一月,废英,徙丹阳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许太后勿上玺绶,留住楚宫。先是有私以英谋告司徒虞延者,延以英藩戚至亲
,不然其言。及英事觉,诏书切让延。
十四年(辛未,公元71年)
春三月甲戌,延自杀。以太常周泽行司徒事。顷之,复为太常。夏四月丁巳,以钜鹿太守南阳邢穆为司徒。
楚王英至丹阳,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
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桀及考按吏,阿附坐死、徙者以千数,而系狱者尚数千人。
初,樊
弟鲔为其子赏求楚王英女,
闻而止之曰:“建武中,吾家并受荣宠,一宗五侯。时特进一言,女可以配王,男可以尚主。但以贵宠过盛,即为祸患,故不为也。且尔一子,奈何弃之于楚乎!”鲔不从。及楚事觉,
已卒。上追念谨恪,故其诸子皆得不坐。
英阴疏
天下名士,上得其录,有吴郡太守尹兴名,乃征兴及掾史五百余人诣廷尉就考。诸吏不胜掠治
,死者大半,惟门下掾陆续、主簿梁宏、功曹史驷勋,备受五毒
,肌肉消烂,终无异辞。续母自吴来洛阳,作食以馈续。续虽见考,辞色未尝变,而对食悲泣不自胜。治狱使者问其故,续曰:“母来不得见,故悲耳。”问:“何以知之?”续曰:“母截肉未尝不方,断葱以寸为度,故知之。”使者以状闻,上乃赦兴等,禁锢
终身。
颜忠、王平辞引隧乡侯耿建、朗陵侯臧信、濩泽侯邓鲤、曲成侯刘建。建等辞未尝与忠、平相见。是时,上怒甚,吏皆惶恐,诸所连及,率一切陷入,无敢以情恕者。侍御史寋朗心伤其冤,试以建等物色,独问忠、平,而二人错愕不能对。朗知其诈,乃上言:“建等无奸,专为忠、平所诬。疑天下无辜,类多如此。”帝曰:“即如是,忠、平何故引之?”对曰:“忠、平自知所犯不道,故多有虚引,冀以自明。”帝曰:“即如是,何不早奏?”对曰:“臣恐海内别有发其奸者。”帝怒曰:“吏持两端
!”促提下捶之。左右方引去,朗曰:“愿一言而死。”帝曰:“谁与共为章?”对曰:“臣独作之。”上曰:“何以不与三府议?”对曰:“臣自知当必族灭,不敢多污染人。”上曰:“何故族灭?”对曰:“臣考事一年,不能穷尽奸状,反为罪人讼冤,故知当族灭。然臣所以言者,诚冀陛下一觉悟而已。臣见考囚在事者,咸共言妖恶大故,臣子所宜同疾,今出之不如入之,可无后责。是以考一连十,考十连百。又公卿朝会,陛下问以得失,皆长跪
言:‘旧制,大罪祸及九族,陛下大恩,裁止于身,天下幸甚!’及其归舍,口虽不言而仰屋窃叹,莫不知其多冤,无敢牾陛下言者。臣今所陈,诚死无悔!”帝意解,诏遣朗出。
后二日,车驾自幸洛阳狱录囚徒
理出千余人。时天旱,即大雨。马后亦以楚狱多滥,乘间为帝言之,帝恻然感悟,夜起彷徨,由是多所降宥。
任城令汝南袁安迁楚郡太守,到郡不入府,先往按楚王英狱事,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夏五月,封故广陵王荆子元寿为广陵侯,食六县。又封窦融孙嘉为安丰侯。
初作寿陵,制:“令流水而已,无得起坟。万年
之后,扫地而祭,杅水
脯糒
而已。过百日,唯四时设奠。置吏卒数人,供给洒扫。敢有所兴作者,以擅议宗庙法从事。”
十五年(壬申,公元72年)
春二月庚子,上东巡。癸亥,耕于下邳。三月,至鲁,幸孔子宅,亲御讲堂,命皇太子、诸王说经。又幸东平、大梁。夏四月庚子,还宫。
封皇子恭为钜鹿王,党为乐成王,衍为下邳王,畅为汝南王,昞为常山王,长为济阴王。帝亲定其封域,裁令半楚、淮阳。马后曰:“诸子数县,于制不亦俭乎?”帝曰:“我子岂宜与先帝子等?岁给二千万足矣!”
乙巳,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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