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纪十六 原文及注释 第5节
明日,敬宗复奏曰:“昨夜季方已承与无忌同反,臣又问季方:‘无忌与国至亲,累朝宠任,何恨而反?’季方答云:‘韩瑗尝语无忌云:“柳奭、褚遂良劝公立梁王为太子,今梁王既废,上亦疑公,故出高履行于外。”自此无忌忧恐,渐为自安之计。后见长孙祥又出,韩瑗得罪,日夜与季方等谋反。’臣参验辞状,咸相符合,请收捕准法。”上又泣曰:“舅若果尔,朕决不忍杀之,天下将谓朕何!后世将谓朕何!”敬宗对曰:“薄昭,汉文帝之舅也,文帝从代来,昭亦有功,所坐止于杀人,文帝使百官素服哭而杀之,至今天下以文帝为明主。今无忌忘两朝之大恩,谋移社稷,其罪与薄昭不可同年而语也。幸而奸状自发,逆徒引服
,陛下何疑,犹不早决!古人有言:‘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安危之机,间不容发
。无忌今之奸雄,王莽、司马懿之流也。陛下少更迁延,臣恐变生肘腋
,悔无及矣!”上以为然,竟不引问无忌。戊辰,下诏削无忌太尉及封邑,以为扬州都督,于黔州安置,准一品供给。祥,无忌之从父兄
子也,前此自工部尚书出为荆州长史,故敬宗以此诬之。
敬宗又奏:“无忌谋逆,由褚遂良、柳奭、韩瑗构扇而成。奭仍
潜通宫掖,谋行鸩毒,于志宁亦党附无忌。”于是诏追削遂良官爵,除奭、瑗名,免志宁官。遣使发道次
兵援送无忌诣黔州。无忌子秘书监驸马都尉冲等皆除名,流岭表。遂良子彦甫、彦冲流爱州,于道杀之。益州长史高履行累贬洪州都督。
五月丙申,兵部尚书任雅相、度支尚书卢承庆并参知政事。承庆,思道之孙也。
凉州刺史赵持满,多力善射,喜任侠
。其从母
为韩瑗妻,其舅驸马都尉长孙铨,无忌之族弟也,铨坐无忌,流嶲州。许敬宗恐持满作难,诬云无忌同反,驿召至京师,下狱,讯掠备至,终无异辞,曰:“身可杀也,辞不可更!”吏无如之何,乃代为狱辞结奏。戊戌,诛之,尸于城西,亲戚莫敢视。友人王方翼叹曰:“栾布哭彭越,义也。文王葬枯骨,仁也。下不失义,上不失仁,不亦可乎!”乃收而葬之。上闻之,不罪也。方翼,废后之从祖兄
也。长孙铨至流所,县令希旨杖杀之。
柏杨曰:“许敬宗一生罪恶,只做对了一件事,就是打碎过去行之有年的门第世家制度。”
六月丁卯,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
初,太宗命高士廉等修《氏族志》,升降去取,时称允当。至是,许敬宗等以其书不叙武氏本望
,奏请改之。乃命礼部郎中孔志约等比类升降,以后族为第一等,其余悉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于是士卒以军功致位五品,豫士流,时人谓之“勋格
”。
许敬宗议封禅仪,己巳,奏:“请以高祖、太宗俱配昊天上帝,太穆、文德二皇后俱配皇地祇。”从之。
秋七月,命御史往高州追长孙恩,象州追柳奭,振州追韩瑗,并枷锁诣京师,仍命州县簿录
其家。恩,无忌之族弟也。
壬寅,命李
、许敬宗、辛茂将与任雅相、卢承庆更共覆按无忌事。许敬宗又遣中书舍人袁公瑜等诣黔州,再鞫无忌反状,至则逼无忌令自缢。诏柳奭、韩瑗所至斩决。使者杀柳奭于象州。韩瑗已死,发验而还。籍没三家,近亲皆流岭南为奴婢。常州刺史长孙祥坐与无忌通书,处绞。长孙恩流檀州。
八月壬子,以普州刺史李义府兼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义府既贵,自言本出赵郡,与诸李叙昭穆
。无赖之徒藉其权势,拜伏为兄叔者甚众。给事中李崇德初与同谱,及义府出为普州,即除之。义府闻而衔之,及复为相,使人诬构其罪,下狱,自杀。
乙卯,长孙氏、柳氏缘无忌、奭贬降者十三人。高履行贬永州刺史。于志宁贬荣州刺史,于氏贬者九人。自是政归中宫矣。
九月,诏以石、米、史、大安、小安、曹、拔汗那、悒怛、疏勒、朱驹半等国置州、县、府百二十七。
冬十月丙午,太子加元服
,赦天下。
初,太宗疾山东士人自矜门地
,婚姻多责资财,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
皆取勋臣家,不议山东之族。而魏徵、房玄龄、李
家皆盛与为婚,常左右
之,由是旧望不减。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
,高下悬隔。李义府为其子求婚不获,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劝上矫其弊。壬戌,诏后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等子孙,不得自为婚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毋得受陪门财
。然族望为时所尚,终不能禁,或载女窃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终不与异姓为婚。其衰宗落谱,昭穆所不齿者,往往反自称禁婚家,益增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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