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二十五年 第2节原文解释
〔2〕疾病:病重。
〔3〕陪臣:臣子的臣子。干掫(zōu):保卫巡夜。
〔4〕反队:翻身跌入墙内。
〔5〕杜注谓以上八人皆庄公宠爱的勇士。
〔6〕高唐:在今山东高唐县附近。齐国有别庙在高唐。
〔7〕说:同“脱”。弁:祭祀时所戴帽子。
〔8〕侍渔者:掌管渔业的官。
〔9〕帑:妻与子。
〔10〕鬷蔑:庄公母党。平阴:在临淄附近,在今山东平阴县。
【原文】
晏子立于崔氏之门外,其人曰:“死乎?”曰:“独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1〕?”曰:“归乎?”曰:“君死,安归?君民者,岂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岂为其口实〔2〕?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3〕,谁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弑之〔4〕,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将庸何归?”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兴〔5〕,三踊而出〔6〕。人谓崔子:“必杀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卢蒲癸奔晋〔7〕,王何奔莒。
【注释】
〔1〕亡:与上“行”同意,指逃往国外。
〔2〕口实:指俸禄。
〔3〕私昵:为个人所宠爱的人。
〔4〕有君:立了君。庄公为崔杼所立。
〔5〕兴:起来。
〔6〕三踊:跳跃了三次,表示哀痛。
〔7〕卢蒲癸:杜注谓与王何均为庄公党。
【原文】
叔孙宣伯之在齐也〔1〕,叔孙还纳其女于灵公〔2〕。嬖,生景公。丁丑,崔杼立而相之。庆封为左相。盟国人于大宫〔3〕,曰:“所不与崔、庆者……〔4〕”晏子仰天叹曰:“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乃歃。辛巳,公与大夫及莒子盟。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注释】
〔1〕叔孙宣伯:即叔孙侨如,鲁大夫,成公十六年逃到齐国。
〔2〕叔孙还:齐公子。
〔3〕大宫:太公庙。
〔4〕不与:不亲附。这句誓词未终,被晏子打断。
【原文】
闾丘婴以帷缚其妻而载之〔1〕,与申鲜虞乘而出。鲜虞推而下之,曰:“君昏不能匡,危不能救,死不能死,而知匿其昵,其谁纳之?”行及弇中〔2〕,将舍。婴曰:“崔、庆其追我!”鲜虞曰:“一与一〔3〕,谁能惧我?”遂舍,枕辔而寝,食马而食,驾而行。出弇中,谓婴曰:“速驱之!崔、庆之众,不可当也〔4〕。”遂来奔。
【注释】
〔1〕闾丘婴:与申鲜虞均为庄公近臣。缚:包裹、遮掩。
〔2〕弇中:在临淄西南,为两山间通道,长三百里。
〔3〕一与一:一对一。因山道狭窄,只容一车,只能一对一交战。
〔4〕杜注:“道广,众得用,故不可当。”
【原文】
崔氏侧庄公于北郭〔1〕。丁亥,葬诸士孙之里〔2〕,四翣〔3〕,不跸〔4〕,下车七乘〔5〕,不以兵甲。
【注释】
〔1〕侧:直接下葬,不殡于太庙。
〔2〕士孙:人名。诸侯五月后葬,且当葬族墓,现速葬不入族墓,以示惩罚。
〔3〕翣:长柄羽扇,是随葬车的仪仗。诸侯当用六翣。
〔4〕跸:戒严清道。
〔5〕下车:送葬之车。诸侯应用九辆,列甲兵。
【原文】
晋侯济自泮,会于夷仪,伐齐,以报朝歌之役。齐人以庄公说〔1〕,使隰鉏请成〔2〕。庆封如师,男女以班〔3〕。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4〕,皆有赂。晋侯许之。使叔向告于诸侯。公使子服惠伯对曰:“君舍有罪,以靖小国,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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