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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公十三年 第2节原文解释

【注释】

〔1〕观起之死:在襄公二十二年。

〔2〕朝吴:蔡大夫声子之子。

〔3〕子干、子晳:皆灵王弟,元年时一逃在晋,一逃在郑。子干即公子比,子晳即公子黑肱。

〔4〕杜注:“贼谓子干、子晳也。言蔡公已成军,杀己不解罪。”

〔5〕如:应当。

〔6〕所欲:指恢复祖国。

〔7〕上:指蔡公,即公子弃疾。

〔8〕依陈、蔡人以国:答应二国人复国,因此为依赖。

〔9〕四族:薳氏、许围、蔡洧、蔓成然。

【原文】

及郊,陈、蔡欲为名,故请为武军〔1〕。蔡公知之,曰:“欲速,且役病矣〔2〕,请藩而已〔3〕。”乃藩为军。蔡公使须务牟与史猈先入〔4〕,因正仆人杀大子禄及公子罢敌〔5〕。公子比为王,公子黑肱为令尹,次于鱼陂〔6〕。公子弃疾为司马,先除王宫〔7〕。使观从从师于乾谿〔8〕,而遂告之,且曰:“先归复所〔9〕,后者劓〔10〕。”师及訾梁而溃〔11〕

【注释】

〔1〕武军:此指建筑堡垒,树上自己的旗号。

〔2〕病:疲劳。

〔3〕藩:设篱笆。

〔4〕须务牟、史猈:楚大夫,蔡公之党。

〔5〕正仆人:即仆人正,仆人之长。

〔6〕鱼陂:在今湖北天门市西北。

〔7〕除:清除。

〔8〕从:前往。

〔9〕复所:保留一切待遇。

〔10〕劓(yì):割鼻。

〔11〕訾梁:在今河南信阳市。

【原文】

王闻群公子之死也,自投于车下,曰:“人之爱其子也,亦如余乎?”侍者曰:“甚焉。小人老而无子,知挤于沟壑矣〔1〕。”王曰:“余杀人子多矣,能无及此乎?”右尹子革曰:“请待于郊,以听国人。”王曰:“众怒不可犯也。”曰:“若入于大都而乞师于诸侯〔2〕。”王曰:“皆叛矣。”曰:“若亡于诸侯,以听大国之图君也。”王曰:“大福不再,只取辱焉。”然丹乃归于楚〔3〕

【注释】

〔1〕挤:逼迫。

〔2〕若:或者。

〔3〕然丹:即子革。

【原文】

王沿夏〔1〕,将欲入鄢〔2〕。芋尹无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奸王命〔3〕,王弗诛,惠孰大焉?君不可忍〔4〕,惠不可弃,吾其从王。”乃求王,遇诸棘闱以归〔5〕。夏五月癸亥,王缢于芋尹申亥氏。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

【注释】

〔1〕沿:顺水而下。夏:汉水别名。

〔2〕鄢:楚别都,在今湖北宜城市西南。

〔3〕再奸王命:杜注:“谓断王旌,执人于章台。”

〔4〕忍:下狠心。

〔5〕棘闱:所在不详。

【原文】

观从谓子干曰:“不杀弃疾,虽得国,犹受祸也。”子干曰:“余不忍也。”子玉曰〔1〕:“人将忍子,吾不忍俟也。”乃行。

国每夜骇曰:“王入矣!”乙卯夜,弃疾使周走而呼曰〔2〕:“王至矣!”国人大惊。使蔓成然走告子干、子晳曰:“王至矣!国人杀君司马,将来矣!君若早自图也,可以无辱。众怒如水火焉,不可为谋。”又有呼而走至者曰:“众至矣!”二子皆自杀。

【注释】

〔1〕子玉:观从之字。

〔2〕周:遍。

【原文】

丙辰,弃疾即位,名曰熊居。葬子干于訾〔1〕,实訾敖〔2〕。杀囚,衣之王服而流诸汉,乃取而葬之,以靖国人。使子旗为令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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