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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第3节

人们冷了就要穿衣,不会等到又轻又暖才穿;人们饿了就要吃饭,不会等到有了美味佳肴才吃;饥寒加在人们身上,人们就会不顾廉耻。人们都懂得这个道理,一天少吃一顿饭,就会感觉到饥饿;终年不添置衣服,在冷风中就会挨冻受寒。肚子里饿了没有东西吃,身上冷了没有衣服穿,就是慈母也难以保护好孩子,君主还怎么留得住百姓!圣明的君主懂得这些道理,所以要鼓励百姓重视农业生产,栽桑养蚕,减少赋税,增加储备,充实粮仓,为水旱灾害的发生做好准备,只有这样,君主才能够得到百姓的拥护。

民众,在于君主如何治理他们,人们都有追逐利益的愿望,就像水的流动一样,由高处向低处流动,流向四面八方,不会加以选择。金玉珠宝,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这些东西珍贵,因为这是君主喜欢的东西。这些东西重量轻,体积小,容易携带收藏。带在身上,周游四方,有了这些,即可以没有饥寒的烦恼。这些东西还可以让臣下背叛君主,让百姓抛弃故乡,让盗贼以身试法,让逃犯携带在身上,作为流窜时的资财。粮食布帛生长在田间,要经过长时间地管护生长,花费的人力物力很多,还不能通过一天的劳动就能够收获到手;数石的重量,一般的人还难以搬动,奸邪也难以从中获利。然而,一天不吃饭就会挨饿,少穿一件衣服就会受寒。圣明的君主重视的应该是粮食生产,而不是金玉珠宝。

现在一个五口之家的农民,至少有两个人要为官府服徭役。能够耕种的农田不过一百亩,一百亩的收成不过是一百石的粮食。春天耕种,夏天耘草,秋天收获,冬天贮藏,还要伐薪烧炭,为官府修建房屋,为国家出差服徭役。春天不避风尘,夏天冒着酷暑,秋天淋着细雨,冬天迎着寒风,一年四季得不到休息。农民还需要有私人间的送往迎来,吊唁问丧,慰问病人,养育孩子。所有这一切的花费,都包括在农业生产的收获中。一年到头如此辛苦,一旦遭遇了水旱灾害,加上官府的横征暴敛,收缴赋税不顾农时,早上催缴,晚上就要备齐,有产业的人家只好半价贱卖,没有产业的只好借贷两倍的高利债,迫使农民卖掉田宅、卖掉孩子来偿还债务。那些富商大贾却可以囤积居奇,获取成倍的利润;小商贩守着摊子摆卖,掌握着一些短缺物资,在都市里游走,一旦官府有急需时,也能够赚得成倍的利润。这些商贾小贩,男的不用耕种收获,女的不用养蚕织帛,穿的却是锦衣罗衫,吃的是大鱼大肉;他们不必遭受农民的辛苦,却能够获得农业生产带来的利益。有些还会因为经商而致富,与王侯相互勾结,其势利甚至压倒官吏,用钱财可以摆平一切;这些商人可以出行千里,在官道上络绎不绝,乘坐好车,骑着高头大马,身上穿着绫罗绸缎,衣摆拖曳在地上。这些商人为什么可以侵夺农民的利益,而农民却不得不流离失所。

现在朝廷制定的法律,轻贱商人,但商人仍然富有;重视农民,可农民仍然贫困。民间所看重的,正是陛下所要轻贱的;官吏鄙视的,正是朝廷法律所要尊重的。上下相反,好恶相背,要想使得国家富强,法律得到尊重,是难以成功的。现在需要做的,是务必让民众回到农业生产上去。让民众愿意回到农业生产上去,就要重视粮食生产;要制定重视粮食的政策,让民众感受到,粮食生产可以成为赏罚的手段。把天下的粮食交到官府的仓廪中,按照缴纳粮食的多少,可以拜爵,可以赎罪。这样做,富人可以得到爵位,农民可以获得利益,政府同时掌握了粮食。通过上交粮食得到爵位的人,都是家中藏有余粮的人;把他们多余的粮食收缴上来,以供政府调剂,那么贫困的百姓,缴纳的赋税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减免,这就是所谓损有余,以补不足。政策一旦实施,百姓从中即可以获取利益,这是顺应民心的好事。它有三大好处:第一,政府的粮食储备得以充实;第二,农民的赋税可以减少;第三,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可以得到鼓励。朝廷诏令百姓家中提供一匹装备齐全的战马,可以免除三个人的赋税或者兵役。战马,是国家重要的战备物资,所以要施行免除赋税、兵役的政策,鼓励百姓参与。在上古时,神农氏强调:“有高达十仞的石头城,宽达百步的护城河,一百万穿着盔甲的战士,没有粮食,也难以守得住。”这样看来,粮食,同样是君主治理国家的重要物资,是国家安定的法宝。朝廷诏令百姓缴纳粮食,可以封赏百姓五大夫以上的爵位,可以免除一个人的徭役,这样做和提供一匹战马受到的优待还有差距。爵位,是皇帝掌控的,一开口,即可以拿出很多的爵位来进行赏赐;粮食,是农民种植的,在田地里生长,生生不息;愿意享有很高的爵位,免除罪责,是人们所向往的。让全国的百姓缴纳粮食,支援边郡,可以得到封爵赎罪,不用三年,塞下粮食的储备就会多起来。

文帝采纳了晁错的建议,诏令民众向边郡输送粮食,输送六百石粮食的授予上造爵,后来改为输送四千石粮食的授予五大夫爵,输送一万二千石粮食的授予大庶长爵,按照输送粮食的数量确定爵位的高低。晁错再次上奏:“陛下鼓励民众向边郡输送粮食,而后赏赐爵位,这是很好的惠民政策。臣担心边郡的军粮,还不足以分散私人手中的存粮。边郡粮食足够食用五年之后,可以将粮食交往郡县的国库中储存;国库中的粮食足够满足一年的消费后,可以及时地实施减免租税政策,免除农民的田赋。这样,皇帝的恩泽将会使得普天下民众均享受到利益,民众则会更加重视农业生产。战争一旦发生,或者是遭遇到水旱灾害,民众的生活就不会因为缺乏粮食而陷入困窘,这样国家就达到了安定社会的目的;如果遇上风调雨顺,粮食丰收,民众的生活还会变得富裕起来。”文帝再次接受晁错的谏言,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文帝下诏全国百姓的农田,可以减少一倍的田赋。第二年,免除全国的田赋。

又经过十三年,在孝景帝二年(公元前135年),景帝诏令全国,农民的田赋再减少一倍,每年的田赋确定为三十分之一。这以后,上郡以西发生了大旱灾,朝廷重新实施卖爵令,减少卖爵的价钱,鼓励民众缴纳粮食;犯罪的刑徒,也可以向官府交纳粮食,借此可以抵消刑期甚至豁免罪刑。朝廷同时开始建造军马场,以满足军队战备的需要,还增加了皇宫里的宫殿、行宫、车马。但仍然向有关部门下诏,要重视农业生产,民众也乐于从事农业生产。到了武帝继位,距离汉朝建国已经有七十余年的时间,国家没有大事,没有遭遇过大的水旱灾害,民众的生活富足,基本上达到了丰衣足食,国家的大小仓库堆满了粮食,国库中有了充足的余财。京师国库中的铜钱,累积数达到数百万万,串铜钱用的绳子朽烂,钱多得无法计算。太仓中的陈粮每年不断地更换,有些暴露在外面,因为腐败已经不能食用。民间街巷中有游走的马匹,农村田野间,马匹则更是成群结队,如果有人骑着母马,还会不好意思去会见亲朋好友。看守里巷大门的小官吏,每天也能够吃到上等的精米和肉食;有的官员做官在任上时间太久,在一个地方做官,孙子可以在当地长大成人;有的家族居然以官职作为姓氏。人人自爱而不愿意触犯法律,将道义放在首位,不肯做有失体面的事情。在当时,法网疏阔,犯罪的人也少,民众普遍富裕。有的地方,豪强开始恃财骄横,乘势兼并他人的土地,豪强的党徒,在乡村间横行不法。皇室宗亲有着自己的封国,公卿大夫以下争相奢侈,居住的房屋,乘坐的车骑,僭越礼制的行为开始普遍,由盛而衰,这也是事务发展的规律。

接下来,武帝对外连年用兵,对内不断地推行新政,民众的徭役、各种花费大增,大量的民众又开始脱离农业生产。董仲舒为此而向武帝上书,董仲舒说:“《春秋》中对于其他粮食作物的记载不多,但是对于麦子、谷类作物收成不好,却有着详细记载,从中可以看出,圣人对五谷中的麦子和谷子最为重视。现在关中的风俗,不喜欢种植麦子,这样关中每年就会缺少《春秋》中所重视的粮食作物,影响到民众的吃饭问题。臣奏请陛下诏命大司农,要求关中农民多种些冬小麦,不要错过农时。”又说:“上古时候向农民征收的田赋不过十分之一,这样的赋税,民众还能负担的起;每年役使民众不过三天,民众也能够接受。民众还有足够的财力养老尽孝,同时交足国家的赋税,家中娶妻养子,尽到爱护的责任,因此百姓乐意听从国家召唤。到了秦代就不同了,秦国施行商鞅的法家治理,改变了先王制定的制度,废除井田制,民众可以自由地买卖土地,富有的人家田地连阡接陌,贫穷的人家没有立锥之地,政府控制着山川、湖泊的收益,掌握着山林的出产,荒淫无度,相互攀比奢侈淫靡。城邑中有像国君那样的贵人,里巷中有像公侯那样的富翁,在这样的情况下,平民百姓还能不贫困?再加上民众每年要有一个月为官府服劳役,除此以外,在居住地每人还要服上一年的兵役,在边郡戍守一年,把这些都加起来,已经是古时候徭役的三十倍;田赋人头税,盐铁支出,是古代赋税的二十倍。如果耕种的是豪绅的土地,还要负担十分之五的田租。贫苦农民只能是穿着牛马衣,吃着猪狗食。再加上贪官污吏的压迫,滥施酷刑,民众的愁怨无处可申诉,只好逃亡进山林,落草为寇,罪犯充斥着道路,每年犯罪的案件成千上万。汉朝建国以来,这种情况依然存在。古代的井田制已经难以维持,但也应该作为参考,限制民众占有过多的农田,取有余,以补不足,制止地方上豪强对于土地的兼并。把盐铁的利益返还给百姓。释放豪门里的奴、婢,废除贵族可以擅自处死奴、婢的法令。减少赋税,减省徭役,让民众有一个宽松的生存环境。改善国家的治理。”董仲舒死后,国家的赋税、徭役仍然是变本加厉,国库中出现财政空虚,甚至有人吃人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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