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纪四 翻译 第4节
任城王元澄认为对于北部边境的守将选拔任用过于轻率,担心敌人会窥伺边境,皇陵遭受危害,因此上书请求加强对于戍边将领的选拔任用,整顿防守的纪律,胡太后下令让百官讨论。廷尉少卿袁翻认为:“最近边境州郡里,任用官员并不依照人才选拔,只是一味地论资排辈。有的时候遇到贪污的官员,过多地增加戍守哨所,过多地设立将领的职位,有的人任用自己的亲戚朋友,有的人收受他人求官的贿赂,完全没有防范敌人的意识,有的只是贪敛钱财的野心。那些勇猛有力的士兵,全都被驱赶着进行抢劫掠夺的勾当,要是遇见强大的敌军,就被擒获,要是有所截获,就成为个人的财富。那些羸弱老迈以及年少的人,略微掌握一些冶炼技艺和耕种本领的,全部都被从军营之中查找出来,让他们承受百般的苦役。剩下的人有的就在深山之中砍伐木材,有的就在平地锄草,从事买卖活动的人在路上络绎不绝。这些人的俸禄不够,供给也十分有限,但是却对他们收取满额的绢,发给他们不足的现粮,用尽他们的精力,让他们穿不暖,使用他们立功,但是不让他们吃饱饭,他们一年四季无休止地劳作,再加上疾病辛劳,有十分之七八的人死在沟壕中。于是,境外的敌军找寻机会来侵袭我们的边境,这些全是因为边境官员的任命不称职所导致的。我认为从现在开始,南北边境各个藩镇和所治理的各个郡县府佐、统军直至戍主,全都应该由朝中大臣中王公之下的人推举他们所了解的人来担当,一定要选拔适当的人才,不受出身等级的拘束,要是所推举的人称职或者渎职,那么连同推举的人一同进行奖赏或处罚。”太后没有采纳他的提议。到了正光末年,北部边境的强盗蜂拥而起,最终逼近旧都,入侵皇陵,就像元澄所担心的那样。
冬季十一月,梁朝交州刺史李畟将在交州造反的阮宗孝杀死,把他的首级送至国都建康。
当初,魏世宗修筑瑶光寺,没能完工。这一年,胡太后又建造永宁寺,全都建在宫殿附近。还在伊阙口建造了石窟寺,无不尽显土木建筑的奢华。其中永宁寺最为壮观,有一座高八丈的金像,十座普通人高度的金像,还有两座玉像。此外建造了一座九层佛塔,在挖地基的时候,深至挖出地下的泉水。佛塔九十丈高,塔上面的柱子还有十丈高,每当半夜三更的时候,十里之外都可以清晰地听见塔上的铃铎声。佛殿就像太极殿,南门如同端门。其中有一千间僧房,摆设的珍珠玉石琳琅满目,让人心摇目眩。自从佛教传进中国,从来不曾有过这样壮观的塔庙。扬州刺史李崇上书,认为:“高祖已经迁都将近三十年了,明堂始终没能进行修筑,太学也废弃了,有很多城楼府庙也损坏了,这并非发扬光大祖宗的基业,治理万民之国的样子。现在尽管国子监有学官的名声,但是却没有教导学生的实际作用,这与那无法纺织的兔丝、没有收获的燕麦、无法簸扬的南箕、无法盛酒的北斗有什么区别呢?事情无法两全其美,本应有进有退,因此应当停止正在进行的奢侈无用的建筑,削减永宁寺的土木建造,减少瑶光寺木材砖瓦的耗费,分散修建石窟的劳力,与那些并非急用的劳役一同进行减省,等到农闲时节对上述那些需要维护修筑的建筑进行施工,让国家威严显赫,礼仪教化兴起,不也就行了吗?”太后宽容地回复了他的提议,但是并没有采纳。
胡太后喜好从事佛事,因此很多百姓都断绝后代,让自己的独生子去做和尚,高阳王友李玚上书道:“三千种罪行没有大过不孝的,不孝中最严重的又是断绝子孙后代的,怎么可以轻易地放纵百姓们违背礼法,让他们放弃家业停止奉养双亲,用背离现世的礼法去寻求来生的善报呢!孔子道:‘不懂得生是什么,怎么懂得死是什么呢?’怎么可以抛弃光明正大的礼政去轻信那鬼邪之说呢!何况,如今南方的战争还没有平息,种种劳役依旧繁重,百姓的心思事实上是为了躲避劳役,要是再任凭他们这样继续下去的话,恐怕会彻底丢弃孝道慈爱,家家户户都出家当和尚了。”都统僧暹等人对于李玚所说的“鬼教”感到非常气愤,觉得他是在诋毁佛教,因此对胡太后流着眼泪指控他。太后指责李玚,李玚回答道:“天为神,地为祗,人为鬼。《左传》道:‘显明的有礼乐,幽微的有鬼神。’所以明者被称为堂堂,幽者被称为鬼教。佛乃经人演变而成,称之为鬼,我觉得这并非诽谤。”尽管胡太后清楚李玚说得对,但是难以违背僧暹等人的心愿,于是罚了李玚一两黄金。
北魏征南大将军田益宗请求去担任东豫州刺史,以方便招降他那两个叛变的儿子,胡太后没有同意,最终他在洛阳去世。
柔然国的伏跋可汗,人高马大,身体强壮,擅长作战。这一年,他向西进攻高车,攻陷高车城,将高车王弥俄突抓获,将他的脚绑在马后面,拖死了他,又将他的头当作喝酒的器皿。邻国里只要是之前归顺柔然之后又叛变的,全都被伏跋除去,伏跋的国家重新强盛起来。
十六年(丁酉,公元517年)
春季正月辛未日,梁武帝在南郊祭祀上天。
北魏大乘流匪残余势力重新聚集,入侵瀛州,刺史宇文福的儿子员外散骑侍郎宇文延带领属下的奴仆及门客抵抗敌匪。流寇放火焚烧斋门,宇文延冲到火里将宇文福抱出来,他的皮肤头发都被火烧焦,但是还是敦促众人奋力作战,流寇最终退去,他又领兵继续追杀,将流寇剿灭。
甲戌日,北魏实行大赦。
北魏建立初期的时候,民间都没有钱币流通,魏高祖太和十九年的时候,开始铸造太和五铢钱,于是派钱工在工场铸造。百姓之中有想铸钱的,就命他们去国家的铸炉中去铸造,一定要用精炼的铜,不能有其他物质掺杂。魏世宗永平三年,再次铸造五铢钱,禁止在国内流通不合乎标准的钱。这样没过多久,因为洛阳和各个州镇所使用的钱不同,无法进行商品货物的交换、流通。尚书令任城王元澄上书,称:“不能通行使用的钱,法律上有着明文规定,指的是那些薄小、凿边的货币,此外再没有别的限制。估计河南的各个州现在所使用的货币都不在禁止行列之中,前段时间禁止使用的事,我觉得很不解。此外,河北既没有新钱出现,又严禁旧钱的使用,只能专用单丝织就的细绢和疏线织就的粗布,它们幅面很窄,尺度也不够,与常规不符。把一匹布拆分成几尺,来赈济没有的人,白白地费了机织的辛苦,但是依旧无法避免饥寒的困苦,这大概并非是赈济帮助忍饥挨饿的人的办法,也与抚育百姓的本意背道而驰吧。钱的使用,用绳子串联起来,不用依靠度量工具,这样既公平也便捷,是利于百姓的好办法,确实是再适合不过了。请求同时下令各个州镇,无论是太和钱或者新铸的五铢钱,以及各种古时通行的钱币,只要是地方上一直所用的,只要里外完整无缺,就算是存在着大小的区别,也都一概通行,贵贱的区别,各自依照乡里的物价折合。这样的话,货物可以在国内流通,无论公家还是个人都可以展开贸易,财物再不会积压了。那些专门铸造薄小之钱、凿边之钱、偷铸钱币、把大钱改造为小钱和那些利用种种花招铸造假钱的人,全部依照法律惩处。”胡太后下令采纳他的提议。但是因为河北缺乏钱币,百姓依旧以物换物,钱币无法在市面流通。
北魏有许多人冒领军功,尚书左丞卢同查阅吏部的功绩簿,并对此进行核实,结果发现了三百余人冒取官职,因此上奏道:“请求将吏部、中兵二局的功劳簿收集上来,核验审查上报的文书,誊抄两份,一份存放于吏部、一份放置在兵局。除此之外,在军队中杀敌可升一级以上的人,就要求行台军司给他们颁发证书,将证书从中竖着分成两份,一份由立功的人自行保管,另外一份交至门下省保管,以防止弄虚作假。”胡太后采纳了他的提议。卢同是卢玄的族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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