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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十七年 第3节原文解释

〔12〕觇:窥视。

〔13〕信:果见二人交往,遂信公子茷的话。

【原文】

厉公田,与妇人先杀而饮酒〔1〕,后使大夫杀。郤至奉豕〔2〕,寺人孟张夺之,郤至射而杀之。公曰:“季子欺余〔3〕。”

厉公将作难,胥童曰:“必先三郤,族大多怨。去大族不逼〔4〕,敌多怨有庸〔5〕。”公曰:“然。”郤氏闻之,郤锜欲攻公,曰:“虽死,君必危。”郤至曰:“人所以立,信、知、勇也。信不叛君,知不害民,勇不作乱。失兹三者,其谁与我?死而多怨,将安用之?君实有臣而杀之〔6〕,其谓君何?我之有罪,吾死后矣!若杀不辜,将失其民,欲安,得乎?待命而已!受君之禄,是以聚党〔7〕。有党而争命,罪孰大焉!”

【注释】

〔1〕杀:射杀被围困的野兽。依礼,田猎时诸侯发矢射兽后,依次当由卿、大夫射,妇人不得参与。

〔2〕奉豕:献上猎获的野猪。

〔3〕季子:郤至。欺:欺侮,轻视。因郤至不告而擅杀宦官,故厉公不满。

〔4〕不逼:公室不受逼迫。

〔5〕敌多怨有庸:杜注谓意为讨伐多怨的敌人容易建立功劳。

〔6〕君实有臣:谓臣子是从属于君王的。

〔7〕聚党:聚养宗党。

【原文】

壬午,胥童、夷羊五帅甲八百,将攻郤氏。长鱼矫请无用众,公使清沸魋助之〔1〕,抽戈结衽〔2〕,而伪讼者。三郤将谋于榭〔3〕,矫以戈杀驹伯、苦成叔于其位〔4〕。温季曰〔5〕:“逃威也〔6〕!”遂趋。矫及诸其车,以戈杀之,皆尸诸朝。

【注释】

〔1〕清沸魋(tuí):亦厉公宠臣。

〔2〕结衽:衽,衣襟。结衽,谓互相揪住对方。

〔3〕榭:建于台上的房屋。

〔4〕驹伯:郤锜。苦成叔:郤犫。位:坐处。

〔5〕温季:郤至。

〔6〕逃威:欲逃于无罪而被杀。

【原文】

胥童以甲劫栾书、中行偃于朝〔1〕。矫曰:“不杀二子,忧必及君。”公曰:“一朝而尸三卿,余不忍益也〔2〕。”对曰:“人将忍君。臣闻乱在外为奸,在内为轨〔3〕。御奸以德,御轨以刑。不施而杀〔4〕,不可谓德。臣逼而不讨,不可谓刑。德刑不立,奸轨并至。臣请行。”遂出奔狄。公使辞于二子,曰:“寡人有讨于郤氏,郤氏既伏其辜矣。大夫无辱〔5〕,其复职位。”皆再拜稽首曰:“君讨有罪,而免臣于死,君之惠也。二臣虽死,敢忘君德。”乃皆归。公使胥童为卿。

【注释】

〔1〕劫:劫持。

〔2〕不忍益:不忍心再加杀戮。

〔3〕轨:同“宄”。

〔4〕施:施恩惠。

〔5〕无辱:不要将被劫持这事当作耻辱。

【原文】

公游于匠丽氏〔1〕,栾书、中行偃遂执公焉。召士匄,士匄辞。召韩厥,韩厥辞,曰:“昔吾畜于赵氏,孟姬之谗,吾能违兵〔2〕。古人有言曰‘杀老牛莫之敢尸〔3〕’,而况君乎?二三子不能事君,焉用厥也!”

【注释】

〔1〕匠丽氏:据《晋语》等载,晋厉公卒于翼,则匠丽氏当在翼地。

〔2〕违兵:不肯用兵。孟姬谗杀赵同、赵括时,晋侯、栾氏、郤氏皆参与进攻赵氏。见成公八年。

〔3〕尸:主。

【原文】

舒庸人以楚师之败也,道吴人围巢〔1〕,伐驾,围厘、虺〔2〕,遂恃吴而不设备。楚公子橐师袭舒庸,灭之。

【注释】

〔1〕巢:在今安徽巢县东北。

〔2〕驾、厘:均在今安徽无为县境内。虺:在今安徽庐江县。

闰月乙卯晦〔1〕,栾书、中行偃杀胥童。民不与郤氏,胥童道君为乱,故皆书曰:“晋杀其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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