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公十四年 第5节原文解释
〔11〕上引文见《尚书·胤征》。遒人,巡行之官。木铎,金口木舌之铃。官师,官长。
〔12〕肆:放纵。
【原文】
秋,楚子为庸浦之役故〔1〕,子囊师于棠以伐吴〔2〕,吴不出而还。子囊殿,以吴为不能而弗儆。吴人自皋舟之隘要而击之〔3〕,楚人不能相救。吴人败之,获楚公子宜穀。
【注释】
〔1〕楚子:楚康王。
〔2〕棠:在今江苏六合区。
〔3〕皋舟:吴险隘,所在不详。
【原文】
王使刘定公赐齐侯命〔1〕,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2〕,股肱周室,师保万民,世胙大师〔3〕,以表东海〔4〕。王室之不坏,繄伯舅是赖。今余命女环〔5〕!兹率舅氏之典〔6〕,纂乃祖考〔7〕,无忝乃旧〔8〕。敬之哉,无废朕命!”
【注释】
〔1〕刘定公:刘夏,周大夫。
〔2〕右:同“佐”,辅佐。
〔3〕胙:酬报。大师:即太公。吕尚为文王师。
〔4〕表:显。
〔5〕环:齐灵公名。
〔6〕兹:孜孜不倦。率:循。典:常,经。
〔7〕纂:继承。
〔8〕旧:即祖考。
【原文】
晋侯问卫故于中行献子〔1〕,对曰:“不如因而定之。卫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抚之。’仲虺有言曰〔2〕:‘亡者侮之,乱者取之,推亡固存,国之道也。’君其定卫以待时乎!”冬,会于戚,谋定卫也。
【注释】
〔1〕故:事。中行献子:荀偃。
〔2〕仲虺:汤左相。
【原文】
范宣子假羽毛于齐而弗归〔1〕,齐人始贰。
楚子囊还自伐吴,卒。将死,遗言谓子庚〔2〕:“必城郢。”君子谓:“子囊忠。君薨不忘增其名,将死不忘卫社稷,可不谓忠乎?忠,民之望也。《诗》曰:‘行归于周,万民所望〔3〕。’忠也。”
【注释】
〔1〕羽毛:为当时制造旗子及装饰仪仗的材料,即鸟羽及旄牛尾。
〔2〕子庚:即公子牛,继子囊为令尹。
〔3〕所引诗见《诗·小雅·都人士》。周,忠信。
【翻译】
(经)
十四年春,周历正月,季孙宿、叔老会同晋士匄、齐国人、宋国人、卫国人、郑公孙虿、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杞国人、小邾国人与吴国在向地相会。
二月乙未朔,发生日食。
夏四月,叔孙豹会同晋荀偃、齐国人、宋国人、卫北宫括、郑公孙虿、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杞国人、小邾国人攻打秦国。
己未,卫献公逃亡到齐国。
莒国人侵袭我国东部边境。
秋,楚公子贞率领军队攻打吴国。
冬,季孙宿与晋士匄、宋华阅、卫孙林父、郑公孙虿、莒国人、邾国人在戚地相会。
(传)
十四年春,吴国向晋国报告被楚国打败的经过。诸侯在向地会议,是为了替吴国策划如何对付楚国。范宣子指责吴国乘人之丧用兵的不道德,以此拒绝了吴国人出兵。把莒公子务娄拘捕起来,因为莒国与楚国有使者互相往来。
晋国准备拘捕戎人首领驹支。范宣子亲自在朝堂上列举他的罪状,说:“过来,姓姜的戎人!往昔秦国人把你的祖先吾离从瓜州赶走,你的祖先吾离披着茅草衣,戴着荆条帽,前来投靠我国先君。我国先君惠公当时只有很少的土地,却与你们平分,使你们吃上饭。如今诸侯事奉我们寡君不如以前,这是因为说话漏泄了机密,这主要是你们所造成的。明天的会议,你不要参加了!你若是参加,就把你抓起来!”驹支回答说:“往昔秦国人凭仗着他们人多,贪婪地掠夺土地,把我们各部戎人赶走。惠公表现了他高尚的品德,认为我们各部戎人是四岳的后代,不应该就这样被灭绝。赐给我们南部边境地区的土地,那是个狐狸居住、豺狼嗥叫的地方。我们各部戎人铲除了那儿的荆棘,赶走了狐狸豺狼,从此成了你们先君不内侵也不外叛的臣子,一直到今天还是没有二心。往昔文公与秦国攻打郑国,秦国人私下与郑国人订立盟约,留下军队帮他们戍守,因此而发生殽地的战役。晋国在上边抵御秦兵,戎人在下面攻击他们,秦军全军覆没,实在是我们戎人们出了大力。譬如捕捉一只鹿,晋国人抓住它的角,戎人们拉住它的腿,和晋国人一起把它拖倒。戎人为什么不能免于罪责呢?从那时以来,晋国多次征战,我们各部戎人都是紧接着跟上,以追随你们的执政,如同殽地战役一样,怎么敢违背?如今你们的将帅官员们,恐怕实在有些地方做得不够,使诸侯叛离,你们却要责备我们各部戎人!我们各部戎人吃的穿的都与华夏不同,使者不相往来,言语不相通,能做什么坏事?不出席会议,也不会感到惭愧!”赋了《青蝇》诗后退了下去。范宣子连忙道歉,请驹支参与会议事务,成全了自己和蔼可亲的君子美德。这时候,子叔齐子作为季武子的副手参加会议,从此晋国人减轻了鲁国的贡礼,而更加敬重它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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