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二十年 第4节原文解释
【注释】
〔1〕范会:即士会。
〔2〕康王:楚康王。
〔3〕荐信:陈述实情。
〔4〕飨:祭品。
〔5〕与:与受国福。
〔6〕输掠:掠夺。
〔7〕淫从:放纵。
〔8〕还忌:顾忌。
〔9〕盖失数美:掩盖过失,妄数美善。
〔10〕虚:虚辞。说空话。
〔11〕僭嫚:欺诈轻慢。
〔12〕衡鹿:守山林之吏。
〔13〕萑蒲:芦苇蒲草。
〔14〕舟鲛:或谓当作“舟渔”,守水泽之吏。
〔15〕薪蒸:柴木。
〔16〕蜃:大蛤。
〔17〕逼介:迫近国都。
〔18〕承嗣大夫:世袭的大夫。
〔19〕强易:强买。
〔20〕布常:发布的政令。艺:准则。
〔21〕违:离。
〔22〕养求:口体之奉、玩好之物。
〔23〕应:作为罪过。
〔24〕聊、摄:均在今山东聊城县境内,为齐西界。
〔25〕姑、尤:即大姑河、小姑河,均流经今山东莱阳县,为齐东界。
〔26〕已责:除逋责,即减免拖欠的租税。责,债。
【原文】
十二月,齐侯田于沛〔1〕,招虞人以弓〔2〕,不进。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3〕,皮冠以招虞人〔4〕。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韪之。
【注释】
〔1〕沛:在今山东博兴县南。杜注:“言疾愈行猎。沛,泽名。”
〔2〕虞人:掌山泽之官。
〔3〕弓以招士:古代聘士用弓,所以用弓招唤士。
〔4〕皮冠:诸侯打猎时所戴,故以之招唤虞人。
【原文】
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1〕。子犹驰而造焉〔2〕。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3〕,之以薪〔4〕。宰夫和之,齐之以味〔5〕,济其不及〔6〕,以泄其过〔7〕。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8〕。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嘏无言,时靡有争〔9〕。’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10〕,二体〔11〕,三类〔12〕,四物〔13〕,五声,六律〔14〕,七音〔15〕,八风〔16〕,九歌〔17〕,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18〕,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19〕。’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注释】
〔1〕遄台:在临淄附近。
〔2〕子犹:梁丘据。
〔3〕醯(xī):醋。醢(hǎi):肉酱。
〔4〕(chǎn):炊。
〔5〕齐(jì):使味道适中。
〔6〕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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